诉 前 证 据 保 全 申 请 书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身份),住(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律师执业证号)。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或营业场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对以下证据采取保全措施:(具体列明需要保全的证据)。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_______(简要陈述纠纷基本事实)发生争议。现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拟向贵院提起诉讼/仲裁,请求______(简要列明诉讼/仲裁请求)。
本案中,存在以下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
1. _______(详细阐述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的具体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等,并尽可能提供明确的线索)。
2. _______(阐述该证据与待提起诉讼/仲裁的案件的关联性和重要性,说明该证据属于何种诉讼证据)。
3. _______(阐述该证据存在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例如:证据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损,或者因时间推移导致难以收集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线索)。
申请人若不及时申请证据保全,将导致________(阐述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给申请人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无法证明案件事实、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特此申请,请贵院及时采取措施,对上述证据进行保全。
此致
(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
1. 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____份;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____份;
4. 与本案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____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