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怎么写
诉讼保全担保金,是指申请人在申请诉讼保全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用以担保因诉讼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资金。若申请人败诉,则该笔资金用于弥补被申请人的损失;若申请人胜诉,则该笔资金退还给申请人。诉讼保全担保金的缴纳,通常由法院出具专门的收据。那么,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应该如何撰写呢?本文将从多个方面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一、收据的基本要素
一份完整的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应包含以下基本要素:
标题:明确标明“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
编号:为每张收据赋予唯一编号,便于存档管理。
日期:填写收据开具的具体日期。
收款单位:填写收取担保金的具体法院全称。
缴款人:填写缴纳担保金的申请人姓名或名称。
案号:填写该诉讼案件的案号,确保专款专用。
事由:简明扼要地说明收款事由,例如“诉讼保全担保金”。
金额:明确填写收取的担保金金额,大小写均需注明。
收款人: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法院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
二、注意事项
在开具和使用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使用正规收据:法院应使用统一印制的正规收据,确保收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得使用白条、借条等替代正规收据。
信息填写完整准确:收据上的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应重新开具。
加盖印章:收据上必须加盖法院财务专用章或收款专用章,确保收据的法律效力。
妥善保管:法院和缴款人均应妥善保管好收据,避免遗失或损坏,以便日后查询或作为凭证使用。
三、模板示例
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
编号:_________
今收到
_________(缴款人)缴纳的
_________一案(案号:_________)诉讼保全担保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收款单位(盖章):
收款人:
日期: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其他说明
各地区法院使用的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格式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要素和注意事项大致相同。
缴纳诉讼保全担保金后,应妥善保管好收据,并在日后办理退还手续时出示。
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咨询相关法院或专业律师。
总之,诉讼保全担保金收据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其规范开具和使用至关重要。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知识,并在实际操作中加以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