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对方把钱取走了怎么办?
在经济纠纷案件中,为防止债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债权无法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但实践中也存在着被申请人恶意转移财产,导致财产保全落空的情况。那么,如果在财产保全后,对方仍然将被保全的款项取走,债权人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 一、财产保全后对方取走款项的几种情形
财产保全后对方取走款项,根据行为的不同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 **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后,对方取走款项:**此种情形下,对方取款是合法的,不存在违法行为。
2. **未经法院允许,私自转移保全款项:**此种情形下,对方的行为属于违反财产保全裁定的行为,构成民事上的不诚信,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 **通过银行系统漏洞或其他方式,将被冻结的款项取出:**此种情形下,如果对方明知账户已被冻结,仍采取非常规手段取款,则构成违法行为;如果对方对账户被冻结并不知情,则其行为不构成违法。
## 二、遭遇对方转移保全财产,债权人可以采取的措施
面对对方转移保全财产的情况,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1. 查明财产去向,固定证据**
面对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查明财产去向,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信息:
(1) 向银行查询资金流向,了解资金的具体去向;
(2) 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调查取证;
(3) 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
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确保证据能够被法院采信。
**2. 采取救济措施**
在查明财产去向并固定证据后,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救济措施:
**(1) 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例如冻结、划拨其其他财产,甚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2) 申请追加被执行人**
如果债权人发现对方将财产转移给了他人,而该第三人对财产转移的行为知情且并非善意取得财产,债权人可以申请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主张对方构成拒执罪**
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对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债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3. 提起诉讼**
如果对方在财产保全后将财产转移给善意第三人,导致债权人无法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以根据具体案情,以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不当得利等案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或第三人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
## 三、如何防范对方转移保全财产
为了避免财产保全落空,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对方转移财产:
1. **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在提起诉讼或仲裁的同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对方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转移财产。
2. **全面申请保全措施:**在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尽量全面了解对方的财产状况,并对对方的各种财产,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或隐匿财产。
3. **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全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债权人应积极提供担保,确保保全措施顺利实施。
4. **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在财产保全期间,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了解对方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 四、结语
财产保全是保障债权实现的重要手段,但并非万无一失。面对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应保持冷静,及时咨询律师,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