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全担保函
**致:** [收件人姓名/机构名称]
**日期:** [日期]
**事由:** [申请人姓名/机构名称] 存款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 [收件人姓名/先生/女士]:
兹就 [申请人姓名/机构名称](以下简称“申请人”)与 [受益人姓名/机构名称](以下简称“受益人”)之间于 [日期] 签署的 [合同名称](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申请人拟向 [法院名称] 申请诉前/诉讼财产保全一案,我方 [担保人姓名/机构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作为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此出具本存款保全担保函,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担保事项**
1.1 我方承诺为申请人就主合同项下申请诉前/诉讼财产保全向贵行[银行名称,分行及支行名称](以下简称“贵行”)提供的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金额小写])整,担保期限自贵行实际冻结申请人款项之日起至[法院名称]解除保全措施之日止。
1.2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贵行因冻结申请人款项而遭受的本金损失;
(2)贵行因冻结申请人款项而遭受的利息损失(利息计算按照贵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3)贵行因冻结申请人款项而遭受的其他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责任险保费、差旅费、财产损失鉴定费等)。
二、 权利义务
2.1 我方承诺,如申请人败诉或 [法院名称] 要求申请人承担其他责任,我方将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贵行无需向申请人追偿即可直接向我方主张权利。
2.2 我方授权贵行直接从我方在贵行的[账户类型]账户(账号:[账号])中扣划相应款项以用于偿还上述款项,无需另行通知我方。我方承诺,在收到贵行扣划款项的通知后,我方将予以确认并积极配合。
2.3 在本担保函有效期内,未经贵行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撤销本担保函或变更本担保函的任何条款,也不得以我方与贵行另有约定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
2.4 本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 争议解决
3.1 因本担保函引起的或与本担保函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法院名称] 提起诉讼。
四、 其他
4.1 本担保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担保人:[担保人姓名/机构名称]
(公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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