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反担保函
编号:[编号]
日期:[日期]
[申请人全称及住所](以下简称“申请人”)
[法院全称]:
兹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全称及住所](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案件类型]纠纷一案,申请人于[日期]向贵院申请诉前/诉讼财产保全,申请贵院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财产],价值人民币[金额]元整(¥[金额]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申请人现自愿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以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特此承诺:
**一、反担保方式及内容**
1. [反担保人1全称及住所](以下简称“[反担保人1简称]”),住所地位于[地址],作为反担保人,愿意为申请人上述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整(¥[金额]元),反担保期间为自贵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起至以下时间点止,以较早者为准:(1)解除财产保全之日;(2)申请人最终承担民事责任被强制执行之日。
[如有其他反担保人,则按照上述格式依次列明。]
2. 反担保方式为:[列明反担保具体方式,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如下:
(1)[如选择保证,则列明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等内容,并附保证合同。]
(2)[如选择抵押,则列明抵押财产的具体情况、抵押权的设定方式、抵押范围、抵押期间等内容,并附抵押合同。]
(3)[如选择质押,则列明质押财产的具体情况、出质方式、质押范围、质押期间等内容,并附质押合同。]
**二、承诺及声明**
1. 申请人/反担保人承诺,如因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反担保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 申请人/反担保人承诺,在贵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反担保人将积极推动诉讼进程,妥善解决与被申请人的纠纷。
3. 申请人/反担保人承诺,本反担保函及附件所述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申请人/反担保人违反上述承诺,给被申请人或贵院造成损失的,申请人/反担保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反担保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送达地址**
申请人送达地址:[申请人送达地址]
反担保人[1]送达地址:[反担保人1送达地址]
[如有其他反担保人,则按照上述格式依次列明送达地址。]
**四、签章**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反担保人1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如有其他反担保人,则按照上述格式依次列明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