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诉讼保全费计算
非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为防止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在尚未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临时性的保护措施。非诉讼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为权利人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救济途径,但同时也会产生相应的费用。本文将就非诉讼保全费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阐述。
**一、非诉讼保全费的构成**
非诉讼保全费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申请,为采取保全措施所收取的费用。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非诉讼保全费包含以下内容:
1. **申请费:** 指的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时应当缴纳的费用。申请费的数额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标的额确定。
2. **执行费:** 指的是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时发生的实际费用,例如公告费、勘验费、评估费、保全物保管费等。
**二、非诉讼保全费的计算标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非诉讼保全费用的计算标准具体如下:
**(一)申请费**
1. 财产保全案件,按照申请保全的数额或者价额,依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取比例收取,每件最低收取50元。
2. 行为保全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 证据保全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300元。
4. 申请提供财产线索的,每件交纳申请费1000元至5000元。
**(二)执行费**
1. 公告费、勘验费、评估费、审计费、保全物保管费、运输费等,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 需要委托其他单位进行调查、勘验、评估、审计等,所需费用由当事人先行垫付。
**三、非诉讼保全费的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诉讼保全费的承担,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 **申请人负担原则:** 非诉讼保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时预交保全费用,包括申请费和执行费。
2. **最终负担原则:** 非诉讼保全费用由败诉方负担;申请有错误的,由申请人负担;双方都有错误的,由双方各自负担一部分。
**四、非诉讼保全费的减免**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减交、缓交诉讼费用,包括非诉讼保全费用:
1.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直接损失,或者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损失,起诉要求赔偿,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
2. 追索抚恤金、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救济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
3.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
4. 其他确有困难需要减交、缓交诉讼费用的。
**五、注意事项**
1. 以上关于非诉讼保全费计算标准的规定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非诉讼保全前,先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
2.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保全费用,逾期不交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3.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保全费用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缴费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之,非诉讼保全费的计算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建议您在申请非诉讼保全之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