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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30

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化,民商事纠纷数量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调解作为一种灵活便捷、成本较低的纠纷解决方式,日益受到当事人和司法机关的重视。然而,在调解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可能会转移、隐匿财产,从而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有效应对这一问题,我国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在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

## 一、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对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受理:……(四)申请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当事人不能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责令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对方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上述法律条文表明,当事人在调解期间,如果对方当事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后,应当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 二、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须有明确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申请人为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被申请人为负有给申请人财产造成损失危险的义务主体。

(二)须有财产保全的请求和事实、理由。申请人应当明确提出具体的财产保全请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情形。

(三)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被申请人也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四)须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申请人提出的财产保全请求,应当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对于不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三、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操作流程

当事人在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一)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二)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三)作出裁定。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说明理由。

(四)执行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

## 四、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在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把握申请时机。当事人应当在发现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情形时,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如果申请时间过晚,可能会导致财产保全失去意义。

(二)提供充分的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或者有其他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无法执行的情形。如果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可能会驳回申请。

(三)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申请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如果申请人无法提供担保,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五、结语

调解期间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在实践中,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并注意把握申请时机、提供充分的证据、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以提高财产保全的成功率,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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