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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如何诉讼赔偿
时间:2024-07-30

财产保全如何诉讼赔偿

**前言**

财产保全作为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旨在防止和避免诉讼过程中财产转移等可能造成生效裁判难以执行的情形。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遭受损失的,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国家赔偿。

**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条件**

申请人要主张国家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

财产保全措施已经解除。 不存在设定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遭受实际损失。

**不存在设定保全措施的必要性**

这一条件要求申请人证明法院在做出财产保全裁定时,不存在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合法必要性。具体表现为:

被申请人没有转移财产或者有转移财产嫌疑的证据。 申请人的胜诉可能较大,不采取保全措施也不会影响生效裁判的执行。 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良好,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

**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遭受实际损失**

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遭受的损失,主要分为以下类型:

财产价值贬损。例如,查封房产导致房产无法出租或出售,造成租金损失或房产价值下降。 使用不便。例如,查封车辆导致车辆无法使用,影响申请人的日常出行或生产经营活动。 业务运营中断。例如,冻结银行账户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造成经济损失。

赔偿金额的确定**

国家赔偿的金额应当等于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措施遭受的实际损失。损失的计算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评估、鉴定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

赔偿程序**

申请人请求国家赔偿,应当向负责财产保全措施的法院提出赔偿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审查。如法院认为赔偿请求成立,则会裁定国家赔偿。

**证据材料**

申请人请求国家赔偿,应提交以下证据材料:

财产保全解除证明。 不存在设定保全措施必要的证据。 实际损失的证据,例如评估报告、鉴定结论、财务报表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

**常见问题**

哪些情况下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在法院依法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发现不存在保全措施必要的,且因保全措施遭受实际损失的,可以主张国家赔偿。

有多少时间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申请人应当在财产保全措施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国家赔偿责任人是谁?

财产保全措施由法院实施,因此国家赔偿责任人一般为国家。但因执行错误导致损害的,执行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结论**

财产保全措施作为诉讼保全措施之一,在发挥保障胜诉方权益的同时,也存在一定风险。国家通过制定赔偿制度,平衡了当事人的利益和国家赔偿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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