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行业资讯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股权保全费
时间:2024-07-29

股权保全费

## 一、引言

在商业诉讼,特别是涉及公司股权的纠纷中,为防止一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处置公司股权,从而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法院通常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股权保全费,即是指法院在采取股权保全措施时,申请人需向法院缴纳的费用,用以保障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赔偿及执行费用。本文将对股权保全费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 二、股权保全的类型及适用情形

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多种财产保全措施,适用于股权保全的类型主要包括:

**1. 冻结股权:**

冻结股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禁止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转让、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冻结股权是最常见的股权保全措施,适用于:

a. 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其财产,导致将来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案件;

b. 需要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

**2. 查封股权:**

查封股权是指人民法院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将被申请人持有的公司股权予以查封,禁止其进行任何处分。查封股权通常适用于:

a. 冻结股权不足以保障申请人利益的案件;

b. 涉及股权归属存在争议,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的案件。

**3. 其他保全措施:**

除上述两种主要类型外,法院还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例如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指定专人保管股权等。

## 三、股权保全费的计算标准和缴纳方式

**1. 计算标准:**

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股权保全费的计算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通常参照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方法,即根据申请保全的标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各省市自行制定,一般在1%-3%之间。例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不低于被申请人提供担保金额或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的30%,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缴纳方式:**

申请人申请股权保全,应按照法院的通知,在指定期限内将保全费缴纳至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方式可以是现金、银行转账等。逾期不缴纳的,法院将裁定驳回申请。

## 四、股权保全费的退还和处理

**1. 退还情形:

a. 申请人胜诉,被申请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院应当及时将保全费退还给申请人;

b. 案件调解结案,当事人达成协议,申请人申请退还保全费的,法院应当及时退还;

c. 法院认为不适用保全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保全,并退还保全费。

**2. 处理方式:**

a. 申请人败诉的,保全费可用于补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而遭受的损失;

b. 若被申请人损失不足以抵扣保全费的剩余部分,则上缴国库。

## 五、 股权保全费的相关问题及建议

**1. 股权保全费过高问题:**

实践中,部分案件的股权保全费过高,可能导致申请人因无力承担而放弃申请保全,最终损害自身权益。对此,建议可以考虑以下措施:

a. 降低部分类型案件的股权保全费比例;

b. 允许申请人提供担保代替缴纳保全费;

c. 探索建立股权保全责任保险制度,减轻申请人经济负担。

**2. 股权价值评估难问题:**

股权价值的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专业的评估机构和人员参与。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操作流程,导致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差异较大,进而影响保全费的计算。建议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股权评估标准,规范评估流程,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3. 恶意申请保全问题:**

部分当事人可能出于恶意拖延诉讼、给对方造成压力等目的滥用保全措施,导致对方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此,建议:

a. 提高恶意申请保全的违法成本;

b. 建立健全申请人恶意申请保全的责任追究机制。

## 六、 结语

股权保全费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保障制度,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院判决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意义。在依法治国背景下,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优化保全程序,提高保全效率,降低保全成本,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