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浦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
时间:2024-07-26
**湘浦法院财产保全裁定书**
**案号:**(2023)湘0106民初28号
**申请人:**李某
**住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XX街道XX社区XX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李某
**被申请人:**王某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XX街道XX社区XX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某
**主办人:**郭某
**书记员:**张某
**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
(一)**银行存款:**人民币**200,000元
账号:**6228488808080286217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湘潭市分行
(二)**动产:**一台苹果iPhone 14 Pro Max手机(型号:A2638,序列号:DN4R9159PP4)
二、**划定范围:**自本裁定送达被申请人并执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三、**本裁定书送达后,利害关系人认为本裁定错误的,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在收到异议后,将依法作出裁定。】
**承办法官:**郭某
**二〇**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