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 已查封
时间:2024-07-26
诉前保全: 已查封
诉前保全,又称诉讼前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前,为防止当事人转移和隐匿财产,损害对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诉前保全已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查封,禁止其处分或转移财产。
诉前保全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申请诉前保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正在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财产,而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及时,申请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日期起30日内提出; 提供担保,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因诉前保全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诉前保全的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保全的种类包括:
财产查封或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其他财产和涉案财产; 担保书: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履行了裁判; 诉前禁令: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妨碍诉讼或者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诉前保全的程序
申请诉前保全的程序如下: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保全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民事纠纷的主要事实、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的方式和范围、申请担保的种类和数额; 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符合诉前保全的条件; 人民法院在受理诉前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审查申请材料;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准予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保全的,应当立即通知被申请人并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 人民法院裁定后,申请人未及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诉前保全; 被申请人对人民法院的诉前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诉前保全措施的执行。诉前保全已查封的解除
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后,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诉前保全。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审查解除申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裁定解除诉前保全:
申请人未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裁定诉前保全有错误; 其他解除条件。诉前保全已查封的执行
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的财产后,应当将查封情况书面告知被申请人,并责令其提交财产清单。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交财产清单。人民法院可以将查封的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并将其所得价款用于支付申请人胜诉后的债务或者保全费用。
诉前保全已查封的法律责任
申请诉前保全,应当善意行使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诉前保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当事人滥用诉前保全权利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因诉前保全行为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办理诉前保全事项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