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注意事项
诉前保全是一种诉讼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为了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等损害申请人的权益的行为,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其他权益采取一定的保全措施,以保障诉讼的正常进行和判决的执行。
申请诉前保全应注意的事项
1. 申请主体资格:
申请诉前保全的主体应当是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申请人应当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有待诉讼的民事权益纠纷。
2. 申请事项:
申请诉前保全只能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其他权益采取保全措施。常见的保全措施包括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扣押动产等。申请人应当明确具体的保全标的和保全方式。
3. 申请材料:
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诉前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理由和证据;
(2) 被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的证明材料;
(3)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有待诉讼的民事权益纠纷的证据材料,如欠条、合同、对方当事人出具的书面承诺等;
(4) 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或有实施该类行为的可能性的证据材料,如近期有大量资金往来记录、频繁变更住所等;
(5) 保全金额、保全标的、保全方式的说明。4. 担保:
申请诉前保全时,申请人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可以是保证金、抵押物、质押物等。担保的数额由法院根据保全标的物的价值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不能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法院裁定诉前保全应注意的事项
1. 裁定的时限:
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作出裁定。如需延期裁定的,延期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裁定的,视为驳回申请。
2. 裁定的内容:
法院在裁定书中应当注明以下内容:
(1) 保证金数额,或者抵押物、质押物的名称、数量及其价值;
(2) 保全标的;
(3) 保全期限;
(4) 诉讼标的额;
(5) 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6)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3. 送达:
人民法院应当在作出诉前保全裁定后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未经申请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向被申请人透露申请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等信息。
4. 执行:
诉前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执行力。人民法院应当按照裁定确定的方式和期限及时执行。对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诉前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处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特殊情形下的诉前保全
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律规定了特殊的诉前保全程序。
1. 财产保全: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1) 被申请人因逃避、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转移、隐匿、变卖或者毁损财产的;
(2) 被申请人死亡依法应当清偿债务,但其遗产不足清偿的;
(3) 法律规定需要诉前财产保全的。2. 人身安全保护: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可以向有关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 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
(2) 遭到跟踪、骚扰、脅迫等行为,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
(3) 违法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虐待被监护、看护人,危及人身安全的;
(4) 有其他紧急情形,需要立即采取保护措施的。注意事项:
1. 诉前保全是一种临时性的保全措施,其有效期一般为30日。如果申请人在诉前保全期限届满后尚未提起诉讼,或者未经法院同意要求延长保全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 申请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捏造事实,骗取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保全,对申请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拘留。
3. 申请人申请诉前保全后,被申请人对其采取保全的财产有权依法处分。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综上所述,申请诉前保全是一项严肃的司法行为,当事人在申请和应对诉前保全时应当注意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避免出现失误或不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