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没有冻结存款**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前的保全措施,目的是在诉讼过程中防止被告转移或隐匿财产,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与冻结存款不同,财产保全并不直接冻结被保全人的银行存款,而是通过限制其处分或转移特定财产的方式来达到保全目的。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可以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财产,包括: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动产(如车辆、机器)、股权、债权和存款。需要注意的是,存款虽然是财产的一种,但通常情况下不属于财产保全的直接对象。
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申请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程序。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诉状/起诉状 财产保全申请书 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或隐匿财产的可能性以及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的情况法院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财产保全。如果法院准许保全,将发出财产保全裁定书,并通知有关机关执行。
财产保全的执行
财产保全的执行由人民法院负责。人民法院会根据裁定书的内容,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协助冻结或查封被保全的财产。
然而,对于存款的冻结,需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一般来说,存款不作为财产保全的直接对象,需要在符合以下条件时才能予以冻结:
被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 被告有隐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追偿的 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冻结的存款冻结的程序
需要冻结存款时,执行法院需要根据《执行通知书》向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银行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并冻结其账户。银行收到通知后,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执行人的账户信息及冻结情况反馈给执行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存款冻结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延长。若执行法院未在一年内冻结存款,或未在一年内申请延期,则冻结应当解除。
财产保全与存款冻结的区别
财产保全与存款冻结虽然都是诉讼保全措施,但两者在适用范围、执行方式和冻结对象方面存在以下区别:
财产保全 存款冻结 适用范围 各种类型的财产 银行存款 执行方式 限制处分或转移财产 禁止动用存款 冻结对象 被保全的特定财产 符合法定条件的存款结语
财产保全是一种有效的诉讼保全措施,但不能直接冻结存款。存款的冻结需要满足严格的条件,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时,应当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慎重决定是否冻结存款,以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