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通知申请人
尊敬的[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
您好!
您于[日期]提交的关于[案件名称](以下简称“本案”)财产保全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事项
您在本案中申请对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公司名称](以下简称“被申请人”)采取如下财产保全措施:
1. [列明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例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地址]的房产];
2. [列明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例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银行名称][账号]的银行存款人民币[金额]。]
您提出上述申请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主要为:[简要概括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依据,例如:被申请人长期拖欠申请人货款,且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申请人担心无法实现债权,故申请财产保全。]
二、审查情况
经审查,您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不符合]法律规定,[已/未]提供担保,[具体说明审查情况,例如:您提供的证据材料能够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且您已提供等额担保。/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财产的风险,请您补充相关材料。]。
三、处理结果
[根据审查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情况之一,并删除其他两种情况]
情况一:同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本院认为,您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依法对被申请人采取如下财产保全措施:
1. [列明具体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例如: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地址]的房产];
2. [列明具体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例如: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银行名称][账号]的银行存款人民币[金额]。]
情况二:要求补正申请材料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期限]内,向本院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 [列明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2. [列明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
逾期未补正的,本院将依法裁定驳回您的申请。
情况三:驳回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法条]的规定,本院决定驳回您的财产保全申请。
四、其他事项
1. 本案如有新情况,请您及时告知本院。
2. 如您对本通知有任何疑问,请致电[电话号码]咨询。
特此通知。
[法院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