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法院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特别是被告)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人民法院依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实现债权的重要制度,对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临洮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财产保全工作,积极探索财产保全的新路径、新举措,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加大财产保全工作力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临洮县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临洮县人民法院辖区内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受传统观念及经济条件的影响,部分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时有发生,财产保全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面对这些困难,临洮县人民法院积极应对,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水平。
(一)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保全意识
临洮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田间地头、社区街道,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财产保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提高群众对财产保全重要性的认识。同时,积极与金融机构、行政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财产保全合力。
(二)规范财产保全程序,提高保全效率
临洮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规范财产保全申请、审查、执行等环节,缩短审查期限,简化保全手续,提高保全效率。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产查询、冻结、扣押等协作机制,形成财产保全工作合力。
(三)强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保全精准度
临洮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查询、控制,提高财产保全的精准度。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广线上申请、线上审查、线上解封等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财产保全服务。
二、临洮县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创新举措
为了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临洮县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推行“诉讼保全+”模式,破解财产保全难题
针对传统财产保全模式存在的不足,临洮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诉讼保全+”模式,将财产保全与其他司法措施有机结合,形成工作合力。例如,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将财产保全与诉前调解相结合,通过财产保全措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探索“线上+线下”财产保全模式,提高保全效率
为了方便当事人,临洮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财产保全模式。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方式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审查,并及时作出裁定。对于需要线下进行的保全措施,法院也会安排工作人员及时执行,提高保全效率。
(三)建立财产保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是一项具有强制性的司法措施,为了避免过度保全、错误保全等情况发生,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临洮县人民法院建立了财产保全风险防控机制。例如,在财产保全审查环节,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条件是否具备、提供的担保是否充足等;在财产保全执行环节,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避免过度保全、错误保全等情况发生。同时,畅通救济渠道,及时解决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临洮县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展望
财产保全工作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司法公信力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临洮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创新财产保全工作方式方法,努力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针对财产保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机制,提高财产保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财产保全工作合力。
加强与公安、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产查询、冻结、扣押等协作机制,形成财产保全工作合力,提高财产保全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财产保全工作效能。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的查询、控制,提高财产保全的精准度。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技术,推广线上申请、线上审查、线上解封等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财产保全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产保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对财产保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财产保全队伍,为财产保全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