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保全
引言
随着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峻,环境侵权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环境侵权案件的特殊性,如取证难、责任认定难等,使得传统的事后救济方式难以有效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环境侵权保全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措施,能够在诉讼前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扩大或损害后果的持续,为环境侵权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环境侵权保全概述
环境侵权保全,是指环境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检察机关或受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在提起环境侵权诉讼前,根据自身申请或法院的裁定,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以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或继续,以及保全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为环境侵权诉讼提供保障的一项法律制度。
环境侵权保全的特点:
1. **预防性:** 环境侵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或继续,而非事后救济。
2. **及时性:** 环境侵权保全可以在诉讼前申请,以避免因诉讼时间过长而导致环境损害扩大。
3. **强制性:** 环境侵权保全的实施需要法院的裁定或行政机关的决定,具有强制执行力。
4. **程序独立性:** 环境侵权保全程序独立于环境侵权诉讼程序,但与诉讼程序密切相关。
二、环境侵权保全的适用情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侵权保全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
1. **环境污染行为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不及时采取措施将导致环境损害难以弥补的;**
2. **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已经发生,但损害结果仍在持续,需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的;**
3. **有证据表明,行为人有转移、隐匿、毁损与环境侵权有关的证据的可能,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保全证据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环境侵权保全的措施
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侵权保全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停止侵害:**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危害。
2. **查封、扣押:** 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设施、设备、物品以及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与环境侵权有关的证据,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3. **冻结:** 对被申请人可能用于赔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资金和其他财产,可以申请冻结。
4. **其他措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侵权保全措施。
四、环境侵权保全的程序
环境侵权保全的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和执行三个阶段。
1. **申请:** 环境侵权保全的申请人可以是环境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检察机关,也可以是受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审查:** 法院收到环境侵权保全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 **执行:** 环境侵权保全裁定由法院执行,也可以由法院委托其他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执行。
五、环境侵权保全的意义
环境侵权保全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有利于及时制止环境侵权行为,防止环境损害的扩大或持续,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2. **有利于保全相关证据,为环境侵权案件的查处和审判提供有利条件。**
3. **有利于督促排污单位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促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六、结语
环境侵权保全制度是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及时制止环境侵权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应进一步完善环境侵权保全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