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保全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措施,它可以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
一、诉讼保全的适用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申请诉讼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保全请求,需要根据证据或者法律规定可以确定权利人、被保全的标的和范围。 有证据证明有财产被转移、隐匿、毁损的危险,如果没有保全措施,将可能使判决无法执行或造成其他损害。 申请人是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争议提起诉讼。二、申请诉讼保全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诉讼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申请诉讼保全的申请书,载明被保全请求、被保全的标的、范围、申请理由、证据材料等; 申请人身份证明; 证据材料,证明有财产转移、隐匿、毁损的危险,以及申请人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担保书,一般不低于被保全财产价值的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1.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是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启动文件,其中载明了申请人对被告或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相关证据。
2. 申请诉讼保全的申请书
申请诉讼保全的申请书,是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诉讼保全请求,其中载明了被保全请求、被保全的标的、范围、申请理由、证据材料等。
3.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自然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合法证明文件等,证明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
4. 证据材料
证明有财产转移、隐匿、毁损的危险,以及申请人的主张事实和理由的证据材料,包括有转移、隐匿、毁损行为的书面证明、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
5. 担保书
担保书,是指由担保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对申请人不履行诉讼保全义务承担担保责任的书面文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例如强制执行公证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存款单等。
三、诉讼保全的办理程序
申请诉讼保全的办理程序如下: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诉讼保全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诉讼保全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担保,否则申请不予准许; 人民法院对被保全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诉讼或者仲裁终结后,人民法院解除或者变更诉讼保全。四、诉讼保全的常见问题
1. 诉讼保全的期限是多久?
诉讼保全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具体确定,一般不超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终结时。
2. 申请诉讼保全需要交纳什么费用?
申请诉讼保全需要交纳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等费用,具体标准由人民法院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3. 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是否一定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法院在收到担保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法院不予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应当说明理由。
4. 诉讼保全措施被执行后,被保全人如何异议?
被保全人对诉讼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解除或者变更诉讼保全。
5. 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被驳回怎么办?
申请人申请诉讼保全被驳回的,可以提起上诉。上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进行审查,认为原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五、结语
诉讼保全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措施,可以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当事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材料,以便人民法院及时、准确地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