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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履行期间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7-04

调解履行期间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为高效化解矛盾,诉讼过程中往往会引入调解程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然而,在调解履行期间,部分当事人出于各种原因,可能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最终无法履行调解协议。因此,了解调解履行期间能否申请财产保全,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什么是调解履行期间

调解履行期间,是指人民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协议,以及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后,至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在该期间内,当事人负有按照协议内容,积极履行自身义务的责任。

二、调解履行期间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调解履行期间,当事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具体而言,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 已经申请财产保全,调解达成协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九十八条规定: “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诉讼财产保全,不需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在法院主持调解前,申请人已经申请财产保全,并在法院裁定后达成调解协议,则在对方违反调解协议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另行申请财产保全。

2. 未申请财产保全,调解达成协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一方当事人在和解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重新计算。”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生效的民事调解书,应当在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提出,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即使未在调解前申请财产保全,只要在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人发现对方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导致调解协议无法履行,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可以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虽然在调解履行期间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并非所有情况下都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需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可能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证据;

2. 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应当与其申请执行的数额相当;

3. 申请人需提供担保;

4. 申请财产保全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四、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申请书、身份证明、调解协议、被申请人财产线索等相关材料;

2.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4. 作出裁定:法院审查后,将及时作出裁定。如果符合条件,则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反之则会驳回申请;

5. 执行裁定: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会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并由申请人负责执行。

五、结语

总之,调解履行期间能否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应充分考虑对方履行能力,尽量在协议中对履行期限、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并保留相关证据。一旦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应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最大程度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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