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财产保全协议书
时间:2024-06-29
房屋财产保全协议书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协议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房屋财产保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 第一章 定义房屋财产:指坐落于(房屋地址)的房屋(包括房屋主体、附属设施及装修)以及该房屋内的全部动产。
当事人:指协议的订立方,包括权利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义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全权利人:指对房屋财产拥有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法院或其他法定组织。
保全义务人:指保存房屋财产的责任人。
## 第二章 保全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对涉案房屋财产进行保护,维持现状,防止其价值和功能受到损害或灭失,确保保全权利人能够最终取得相应权益。
## 第三章 保全措施乙方应采取以下保全措施:
保管房屋钥匙,不得将钥匙转交给他人; 及时维修房屋,保证其完好无损; li>不得转让或出租房屋,并保证房屋不被他人侵占;<;/ul>乙方如有正当理由需要搬离房屋的,应当征得保全权利人的书面同意。
## 第四章 保全义务乙方作为保全义务人,负有以下义务:
保障房屋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处分或毁损; 定期巡视房屋,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 保全房屋财产的完整性,不得拆除或改动房屋结构; 协助保全权利人检查房屋财产的情况; 向保全权利人如实报告房屋财产的变动情况; 服从保全权利人的合理要求,提供必要的协助。 ## 第五章 保全期限房屋财产的保全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保全权利人取得房屋最终处置权之日止。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保全期限届满后仍无法取得房屋最终处置权的,经保全权利人书面同意,可以延长保全期限。
## 第六章 违约责任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保全义务的,保全权利人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返还房屋财产并赔偿损失; 承担保全费用和修复费用;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应写明); 承担因保全不当造成的其他法律责任。 ## 第七章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名称)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 第八章 其他约定1. 保全权利人的权利:
随时检查房屋财产情况; 在合理范围内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包括提供房屋钥匙和查阅有关资料; 保全权利人因保全需要变更保全义务人的,乙方不得拒绝。2. 保全费用:
保全费用由(费用承担方)承担; 乙方未及时支付保全费用的,保全权利人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滞纳金(滞纳金数额应写明)。 ## 第九章 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姓名:
签字:
日期: 乙方:姓名: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