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书
时间:2024-06-19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
尊敬的(法院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特提出本申请,申请对(对方姓名)的下列财产予以保全:
一、动产
银行存款:包括所有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账户号:)。 贵重物品:包括珠宝首饰、名表、古玩字画等(具体描述:)。 车辆:包括所有机动车的所有权证(车牌号:)。二、不动产
房屋:包括所有房屋的所有权证(房产证号:)。 土地:包括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证(土地证号:)。三、债权
应收账款:包括所有已到期或未到期应收账款(具体债务人:)。 投资收益:包括股票、基金等投资取得的收益(具体投资账户:)。申请事由
申请人与(对方姓名)已结婚(时长),因感情不和,现已分居。申请人近期发现(对方姓名)有转移、隐藏、变卖共同财产的迹象,严重威胁申请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目前,申请人尚未对(对方姓名)提起离婚诉讼,但因担心(对方姓名)进一步处置共同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法院对(对方姓名)名下财产予以保全。
证据
申请人提交下列证据材料以支持本申请:
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必要性证明(证据:)。 (对方姓名)转移、隐藏、变卖共同财产的证据(证据:)。请求
根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申请人请求法院作出如下裁定:
对(对方姓名)的动产、不动产、债权予以保全。 责令(对方姓名)提供财产清单,并禁止其在未经法院许可前处分上述财产。 本裁定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