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保全通知函
时间:2023-10-26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贵公司与本人在交通事故中发生纠纷。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组织勘验,事实已初步查清。为保障本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权益,特依法向贵公司发出如下通知函。
一、根据勘验结果,确认本次事故责任主要由贵公司承担。详细情况如下:
1. 事故时间: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2. 事故地点:xxxx路xx号路口。
3. 事故经过:当时本人驾驶车辆行驶至路口附近时,贵公司驾驶的车辆违反交通规则,未遵守信号灯进行停车,导致我方车辆无法及时避让,发生碰撞事故。
4. 事故损失:我方车辆受到严重损坏,估计维修费用约为xxxx元;同时,本人由于事故导致身体不适,接受了相关医疗治疗,花费xxxx元。
二、为维护正当权益,特向贵公司提出以下诉讼保全要求:
1. 贵公司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费用,包括我方车辆的修理费用及医疗费用。
2. 希望贵公司能提供全面有效的相关证据,以便支持我方在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的合法权益。
3. 贵公司应确保故障车辆不得移动,以免影响勘验过程及后续处理。
三、请贵公司务必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按照上述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如贵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
特此通知!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