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法院诉讼保全公告
时间:2023-11-02
未央区法院
诉讼保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经审查认为以下被告可能存在逃避执行或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保障诉讼权利的顺利实现,决定对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向社会公开通告如下:
一、标的案件:XXX案
二、原告:XXX
三、被告:XXX
根据相关证据及申请书,本院经审查决定对被告采取以下诉讼保全措施:
1. 冻结被告在各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
2. 查封被告名下的房屋、土地以及其他财产。
3. 禁止被告处置、变动或转移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4. 禁止被告在境内外购买、运输、销售或者增加不动产的新建设。
请知悉并配合执行,如有阻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我院将根据案情发展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特此公告。
未央区法院
注: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XX报》、本区法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三十日,逾期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