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正升新闻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民事诉讼法追加财产保全
时间:2023-11-02

民事诉讼法追加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中,当申请人担忧被告会通过转移、变卖等方式,使得最后判决难以执行时,可以通过追加财产保全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本文将介绍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追加财产保全的规定。

一、财产保全的意义

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被保全财产损失、确保判决生效所采取的措施。它能够有效地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保证最后判决的执行。

二、追加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追加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即将受到损害:申请人需要证明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其合法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

2. 紧急性:申请人需要证明需要追加财产保全的紧急性,即保全措施必须马上采取,以避免被保全财产的损失或影响最后判决的执行。

3. 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需要证明被保全财产确实属于被告,并且可以执行。

三、追加财产保全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追加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1. 申请书:申请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追加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审查:人民法院会对申请书进行受理审查,确认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 裁决决定:如果申请符合条件,人民法院将裁决追加财产保全,并发出相应的保全决定书。

4. 履行责任:被告收到保全决定后,有义务按照法院的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配合财产保全的进行。

四、追加财产保全的效力和期限

追加财产保全的决定一经裁决,具有即时效力。被告必须按照法院的决定去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否则将面临不合作、拖延甚至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追加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为三个月,可以到期后进行续行。

总结

追加财产保全作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权益的措施,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在明确满足了追加财产保全的条件后,应当及时递交书面申请,并确保相关证据的提供。同时,被告在收到保全决定后也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和有效的实践,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最终实现公正的判决执行。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