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递交通知单
时间:2024-02-14
履约保证金递交通知单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我司与贵公司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我方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特向贵公司发送本通知。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
根据合同规定,贵公司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支付到我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请贵公司在接到本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递交保证金。
二、递交方式
贵公司可以通过电汇方式将保证金直接汇入我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贵公司的名称及合同编号,以便我方进行核对。
三、履约保证金使用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扣押贵公司履行合同义务或赔偿我司因贵公司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履行合同后,我方将在60个工作日内将未被使用的履约保证金退还给贵公司。
四、逾期处理
若贵公司未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我方将视为贵公司违约行为,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暂停履行合同义务
2.要求贵公司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额为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每日
3.解除合同,并要求贵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感谢贵公司对我方的支持与合作!请贵公司予以关注,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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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