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以及避免债权人无法执行的情况发生,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一系列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债权得到保护。下面将介绍如何撰写财产诉讼保全申请。
一、准备工作
在起草财产诉讼保全申请前,应先了解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时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提出申请,确保申请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2. 相关证据:收集与财产诉讼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支持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确定保全措施:根据案件特点和追索目标确定所需保全措施的类型和范围。
二、撰写申请书
1. 申请单位、身份:在申请书的开头处标明申请人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并说明自己的身份。
2. 清楚陈述事实:简明扼要地陈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和发生经过,突出申请的合理性。
3. 描述申请目的:详细说明申请保全措施的具体目的和追索债权的依据,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作为支撑。
4. 选择具体保全措施:根据案件需要,说明所需采取的保全措施类型和范围,以及可能涉及的财产种类和位置。
5. 附财产清单:列举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单,包括不动产、动产、存款、应收账款等。
6. 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担保,应在申请书中明确说明担保方式和担保标的。
7. 签名盖章:在申请书的末尾,写明申请人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附属文件
除了申请书,还应准备以下附属文件:
1. 相关证据:收集与申请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合同、欠条、账目等。
2. 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如为单位申请)复印件。
3. 保全措施制度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与申请保全措施相关的法律文书和制度规定。
四、提交申请
将起草好的财产诉讼保全申请书及附属文件一并交给当地人民法院,并按照法院要求的方式进行申报。
以上是关于如何撰写财产诉讼保全申请的基本指导,具体操作时需根据各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