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续封裁定书
时间:2023-11-02
诉讼财产保全续封裁定书
尊敬的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我作为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经审查认定,有必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实施续封保全措施。
一、案情简介
原告XXX与被告XXX在某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争议,随后原告提起诉讼并依法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依法审查后,于XXXX年XX月XX日作出了财产保全裁定书。
然而,在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被执行人未能履行法院裁定的支付义务,给原告方造成了重大损失。为防止财产转移、变卖等行为导致原告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原告特向贵院再次申请续封被执行人的财产。
二、续封理由
1.被执行人的财产未能及时履行法院裁定的支付义务,违背了对原告方的义务和承诺。
2.被执行人存在转移财产、变卖财产等可能,一旦成功转移或变卖,将严重影响原告方的公正权益。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原告方的合法权益,续封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切实必要的措施。
三、续封范围
被执行人名下所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屋、车辆及其他动产不动产等财产,不限于以上列举的范围。
四、执行机关职责
1.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相关财产实施封查,防止其变卖或转移。
2.保全期间,对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并确保财产不受任何损害。
3.依法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调查、执行事项进行补充监督。
五、申请内容
请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续封,确保原告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