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过期承诺书
时间:2024-01-29
履约保函过期承诺书
尊敬的业务合作方:
我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于《履约保函》中,向贵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提供了履约保证。根据保函的约定,我方公司保证在合同履行期内,履行与乙方公司的合同,确保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交付产品,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履约保函过期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一、甲方对于由于履约保函过期导致的合同违约责任承担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 在保函有效期内,甲方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服务或产品按时交付。
2.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履约保函过期,甲方将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相应违约金。
3.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保函过期,甲方将及时提前跟乙方协商解决,保证合同能够按时履行。
二、乙方对于履约保函过期问题作出如下承诺:
1. 乙方将在保函到期前提前提醒甲方,确保甲方能够及时续保,并确保保函延期到合同履行期结束。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履约保函过期,乙方将承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相应违约金。
3. 乙方将确保及时提供合同执行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信息,配合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三、对于双方或各方依约履行义务过程中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甲乙双方将协商解决。
本承诺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合同履行期间持续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