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号(手机同号):13456827720
正升新闻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 诉中财产保全担保 继续执行担保 证据保全担保 行为保全担保 解封担保 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 预付款保函 农民工工资保函
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追加
时间:2023-11-01

民事诉讼保全是指当事人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法院采取一些强制措施来防止对方实施某些行为或者保全相关财产的一种诉讼方式。民事诉讼保全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确保诉讼结果的有效执行,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等行为。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保全可以在一审、二审和再审等各个环节进行追加申请。也就是说,当事人在不同的案件阶段都有权利向法院提出追加保全措施的申请。

对于诉讼保全的追加申请,一般情况下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追加申请必须与原保全申请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即新的保全申请应该是原保全申请未能完全达到保全目的的补充或者修正。事实上,如果追加的保全措施与原始保全申请存在重叠,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拒绝追加申请。

其次,追加申请应当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提出。虽然《民事诉讼法》没有具体规定追加申请的时限,但是一般认为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尽早提出追加申请,否则可能会受到法院的驳回。

最后,追加申请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决定。法院在审查追加申请时,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申请进行严格把关。如果法院认为符合条件,就会裁定允许追加保全措施;反之,如不符合条件,法院有权驳回追加申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追加保全措施的申请不能已实际进行了执行的请求再次提出,即已经实质保全的财产不能再次申请保全。此外,追加保全措施也不能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如对他人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产生重大影响等。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保全可以追加申请。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在适当的时机向法院提出追加保全措施的申请,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