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能写在诉讼请求里吗
时间:2023-11-01
保全费能写在诉讼请求里吗
保全费是指当事人为实施法律保全措施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并经审查认为有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全费作为执行和维护权益的一部分,自然可以写在诉讼请求中。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保全费的性质。保全费是实施法律保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并非诉讼费用的一部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诉讼费用的种类和范围,并没有包括保全费。因此,保全费与诉讼费用的性质不同,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费用项目。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法院对保全费的认可程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8条的规定,保全费应当由申请人承担。也就是说,保全费是由申请人主张的一项权益。因此,在诉讼请求中写明保全费并主张其支付符合法律的规定。
最后,我们需要考虑是否应当向法院提供具体的计算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支付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21条,申请人在请求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并说明所申请的财产保全的内容、范围和数额。因此,在诉讼请求中写明保全费,并陈述其中的计算依据有助于法院更好地了解情况并作出裁量。
综上所述,保全费能够写在诉讼请求里。作为实施法律保全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保全费是一项独立的费用项目,并且应当由申请人主张。在诉讼请求中明确保全费并提供计算依据有利于法院审理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