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全解除申请书
尊敬的XX法院:
我是XX小区一栋X单元X楼X号房的业主,本人特此向贵庭递交房屋保全解除申请书。
根据我个人对该案件的深入了解和多次现场勘查的情况,我坚信原告对我们所购买并合法登记的房屋实施强制保全的理由不充分,因此要求贵庭撤销房屋保全措施,并解除对我们房屋的限制。以下是我的申请理由:
首先,该房屋是我们通过合法手段、按照法律规定购买并登记的产权,不存在任何违法或侵权行为。我们遵守了国家有关房屋买卖的所有规定,并且已经按时缴纳了相关税费。因此,原告无权对我们的房屋采取保全措施。
其次,原告提出的房屋保全请求缺乏充足的证据支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申请人,必须提供确凿的证据来证明受到侵权或违法行为的存在,但原告并未提交任何能够证明我们房屋存在问题的有效证据。相反,我们可以提供大量证据证明房屋的合法性和完整性。
再次,原告在向法院申请保全时,未事先通知我们作为被告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原告提出司法实施请求时,应当同时将证据材料送达被告”。但是我们在此次案件开始之前,没有收到任何与房屋保全相关的通知。因此,原告违反了程序规定,其保全请求应当被撤销。
最后,即使假设原告对我房屋的保全行为是合理且必要的,在此情况下也应当采取其他不影响我们正常生活和利益的措施。强制保全措施导致我们无法使用自己的房屋,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法律上要求保全措施必须是合理的、必要的,并且不能给受保全申请人造成过多的损失。而目前的保全措施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和经济权益。
基于以上理由,我特此向贵庭提出房屋保全解除申请,希望法院能够审慎权衡各方利益,撤销原告对我们房屋的保全措施,并解除对我们房屋的限制。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