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特殊措施。保全措施的目的是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实现判决效果和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要申请诉讼请求保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当事人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资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民事权益和义务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在法庭上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
其次,诉讼请求保全必须涉及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全对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求保全的财产必须属于请求保全人的合法财产,且可能被侵权或者可能导致债权受损害。保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财产、证券、存款、票据等。
再次,诉讼请求保全必须存在紧急性。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会给其合法权益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即所谓的紧急情况。对于财产性请求保全,一般要求申请人提供确凿的证据,如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来证明财产存在被转移、毁损或其他紧急情况。
此外,诉讼请求保全还需要具备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或者支付适当费用。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在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时,除特别规定外,应当提供与所申请保全措施的性质和程度相适应的担保或者支付相应的费用。这是为了防止滥用保全申请权,保护被申请人的权益。
最后,在申请诉讼请求保全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以证明保全申请的合理性。例如,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该提供相关的财务报表、交易记录、债务凭证等证据,以便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总而言之,诉讼请求保全的条件包括具备合法的诉讼资格、涉及符合法律规定的保全对象、具有紧急性、提供相应担保或支付适当费用,以及提交相关证据。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才能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