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敬启者致函原告系原陈述事项属实并签名确认,圣彼得堡市立牧恩律师事务所通过指定律师曾予被告送达相应的状况与申明。欢迎各位法官审阅并依法裁决。
特此词呈上述总起、背景资料和详细支持证据,请阅悉后正式处理程序、调查、判决推动本案。
背景资料
1. 原告即房产五楼业主,房产坐落于圣彼得堡市湖滨区17号。
2. 被告即房产楼下一楼业主。
3. 根据有关法规,任何一种改变公共财产使用情形的行为需提前经过业主大会批准或获得其他合法手续,然而被告在未经过该手续的情况下进行了非法的装修工作。
4. 虽然原告多次告知被告该装修行为违反了相关法规,但被告不仅拒绝停止施工,还对原告态度傲慢并且加大了施工范围。
5. 原告已经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投诉,但至今未获得任何实质性回复。因此,原告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指控内容
基于上述背景资料,原告现提出以下指控:
1. 被告未经该小区业主大会批准或取得合法手续,擅自进行了非法装修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施工现场照片、相关装修材料购买票据和报价单。
2. 本案中,被告不仅拒绝停止违法行为,还加大了违法改造的力度,并对原告采取傲慢无视的态度。
证据:多次书面通知和见证人证言。
请求
基于以上指控事实,原告特此请求法院作出以下裁决:
1. 裁定被告立即停止非法装修行为,并恢复原状。
2. 裁定被告支付原告由于此事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材料损失费用等。
3. 裁定被告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总结
为了维护圣彼得堡市立牧恩社区的正常秩序和业主的合法权益,原告特别诉请法院对本案做出公正客观的裁决。无论是对于被告的违法行为还是对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我们都有理由相信法律会给予正确的回应,并保障每一个业主的合法权益。
星期一日期年月日
原告:[原告姓名]
房产保全异议之诉起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