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履约保函的公告
引言
为了维护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电力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和《电力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公告,明确电力交易履约保函的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公告适用于所有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买卖双方,包括发电企业、用电企业、电力交易中心和电力中介机构。
二、履约保函的定义
电力交易履约保函是指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以保证交易一方在电力交易中履行其合约义务的书面文件。履约保函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担保,确保交易履行或弥补损失。
三、履约保函的种类
1. 履约保函
保证交易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电力交易,若未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发电保证金保函
保证发电企业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达到约定的发电量,若未达到,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保证金保函
保证交易一方在交易中缴纳保证金,若未能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四、履约保函的提供
1. 提供主体
提供履约保函的主体为买卖双方。
2. 提供方式
买卖双方可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提供履约保函。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审核申请材料、评估申请人的信用状况后签发履约保函。
五、履约保函的管理
1. 保函金额
履约保函的金额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交易标的额的20%。
2. 保函期限
履约保函的期限由买卖双方约定,一般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交易期限。
3. 索赔条件
履约保函的索赔条件是交易一方未履行其合约义务,包括未按时交付电力、未达到约定的发电量或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等。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索赔条件。
4. 索赔程序
索赔方向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提出索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审核索赔材料后,在扣除必要费用后,将保函金额支付给索赔方。
5. 履约保函的法律效力
履约保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受我国法律法规保护。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对保函履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其他规定
1. 风险提示
履约保函并不能完全消除交易风险。买卖双方应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谨慎提供或接受履约保函。
2. 违反规定处罚
买卖双方或出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违反本公告规定,电力交易结算机构有权根据《电力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本公告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 解释权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电力交易结算机构所有。
附件:履约保函范本
(此为随公告一起发布的履约保函范本,具体格式和条款请参照电力交易结算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