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履约保证金不退怎么办
建设工程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履行事前履约保证金条款的基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规定了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挂钩,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而《建筑法》则规制了建设施工合同履行的相关细则和实质内容。
履约保证金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合同签订后,承包商通过提供保函或一定数额资金形式作为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发包方可行使留置权。不当使用或处分保证金,则视为合同违约行为。
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且合规的银行进行缴纳,若是走其他非正规渠道交纳保证金,这属于合同履行手续不合法行为,会造成承包商无法取得履约保证金的根本性问题。
违约方未按期履行合同,造成发包工程损失,此时,发包方可依法对履约保证金进行扣除处理。若扣除违约金数额不能弥补合同损失,发包方还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约或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如何有效预防履约保证金纠纷
为避免和减少履约保证金纠纷的发生,承包单位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强化合同意识,熟练掌握和熟悉合同文本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的同时,亦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选择有资质保函出具机构或合法担保银行,将履约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若无违反合同行为,要及时且合规地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
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若发包人不能提供明确拒不退还拒绝依据,可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履约保证金不退如何追讨
当建设工程违约履约保证金不退时,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追讨措施:
协商沟通:与发包人进行友好协商,确认违约事实,明确违约责任方,协商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
调解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工程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由调解机构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承包人可以向建设工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途径:如果调解和仲裁均未解决纠纷,承包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判决后,承包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发包人返还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结清工程价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违约履约保证金不退,承包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追讨。在追讨过程中,要积极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承包人应加强合同意识,熟悉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履约行为,减少履约保证金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