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银行保函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3
**国有企业银行保函管理制度**
引言
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规范国有企业银行保函业务,保证保函业务的稳健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与范围
保函:指银行应企业申请,基于对企业资信及能力的评估,向受益人出具的由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文件。
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关联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全部银行保函业务。
审批权限与流程
企业申请保函,应当向具有授权审批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提出申请。审批流程如下:
- 企业提交保函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 审批部门或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 审批部门或机构会同业务部门对企业资信、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估
- 审批部门或机构提出审批意见
- 审批部门或机构批准或拒绝保函申请
- 审批结果通知企业
保函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保函,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保函申请书
- 保函业务合同
- 营业执照副本
- 财务报表
- 保函受益人资信证明
- 对账单或流水记录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保函履行条件
银行按照保函规定的条件,在受益人提出索赔要求且符合以下条件时,应履行保函义务:
- 受益人已按保函规定的索赔条款和程序提出索赔
- 受益人提供的索赔文件和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 企业未履行对保函受益人应尽的义务
- 企业未向银行提供相反证据或抗辩理由
保函履约风险控制
银行应当建立全面的保函履约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以下措施:
- 加强对企业资信和能力的评估
- 严格审查保函业务合同条款
- 建立保函业务监控机制
- 定期开展保函业务风险检查
- 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保函业务风险
保函解除
以下情形发生时,银行可以解除保函义务:
- 企业已履行对保函受益人应尽的义务
- 保函有效期满
- 保函受益人放弃保函权利
- 保函业务合同解除或终止
-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导致保函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批评教育
- 扣减奖励
- 暂停发放奖金
- 降级降职
- 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 [相关部门或机构] 负责解释。本制度若与上位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不一致,以上位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