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的主体是
时间:2024-05-23
履约保证金的主体是
履约保证金的主体是指依法设定并向其交付保证金的当事人。关于履约保证金的主体,法律有明确规定,主要包括:
一、发包人
发包人是招投标合同的主体,有权要求投标人向其提交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取得履约保证金后,具有对保证金的控制权和使用权,并在投标人违约时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中标人(承包人)
中标人是招投标合同的主体,有义务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取得履约保证金后,没有对保证金的控制权,但享有处分保证金的权力,并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实返还履约保证金。
三、履约保证机构
履约保证机构是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设立,专门从事履约保证业务的法人单位。投标人可以选择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书,代替直接向发包人提交现金或银行保函等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规定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或合同还可能规定其他主体为履约保证金的主体,如:
* 合同约定由双方共同委任的第三方保管履约保证金。 * 合同约定由审计机关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监管。五、履约保证金的主体确定原则
履约保证金的主体确定的原则主要有:
* **法定主体原则:**法律或法规明确规定履约保证金的主体。 * **合同约定主体原则:**当事人通过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的主体。 * **委托代理原则:**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交付履约保证金。 * **担保人替换原则:**当事人可以更换履约保证金的主体。六、履约保证金责任主体
履约保证金责任主体是指对履约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的当事人,主要包括:
* **发包人:**发包人对履约保证金的保管和使用承担责任。 * **中标人(承包人):**中标人对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有效承担责任。 * **履约保证机构:**履约保证机构对履约保证金的保证承担责任。七、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效力
履约保证金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 **担保性质:**履约保证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 **交付效力:**履约保证金的交付具有法律效力,履约保证金的主体不能随意撤销或变更。 * **违约责任:**在投标人违约或者中标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履约保证金的主体可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总之,履约保证金的主体包括发包人、中标人、履约保证机构等,其确定的原则主要包括法定主体原则、合同约定主体原则等,履约保证金对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