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
时间:2024-05-23
深圳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
在深圳市,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比例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 工程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 投标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
- 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履约保函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但对于部分特殊项目,如特大、超大、复杂的工程项目,保证金比例可适当提高,最高不得超过20%。
保证金比例计算
履约保函保证金的计算公式为:
保证金金额 = 合同金额 × 保证金比例
例如,某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为10%,则保证金金额为1000万元 × 10% = 100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履约保函保证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缴纳:
- 现金缴存
- 银行汇款
- 保函质押
其中,保函质押是指投标人以其出具的保函作为保证金,由招标人或采购人指定的银行保管。保函质押的金额不得低于履约保函保证金的金额。
保证金退还
履约保函保证金在以下情况下可以退还:
- 投标人未中标的
- 投标人中标后已提交履约保函且履约保函金额符合要求的
- 工程项目已竣工验收并通过
履约保函保证金退还的具体时间和手续由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
行业法规
深圳市关于履约保函保证金比例的规定主要依据以下行业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建设工程合同条例》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
-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履约保函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建交〔2021〕85号)
投标人或采购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行业法规的规定,合理确定履约保函保证金的比例,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