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履约保证金
时间:2024-05-23
金华市履约保证金
**引言**
金华市履约保证金制度是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保证施工质量和按期履约而制定的。本文将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保证金比例、缴纳流程、退还条件以及违约处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实用指导。
一、适用范围
金华市履约保证金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形:
- 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
-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建设工程,未组织招投标的除外;
- 以转包形式承接建设工程施工的企业。
二、保证金比例
履约保证金的比例按照合同价的百分比计算,具体比例如下:
- 建筑工程:3%;
- 市政工程、交通运输工程:5%;
- 其他类型建设工程:由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
三、缴纳流程
1. **招标阶段:**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2. **非招标阶段:**建设单位自行组织采购的建设工程,未组织招标的,应在选定施工企业后15日内,通知施工企业缴纳履约保证金。 3. **缴纳方式:**履约保证金可采取银行保函、现金等方式缴纳。 4. **缴纳账号:**具体缴纳账号应向招标人或建设单位核实。
四、退还条件
履约保证金在以下情况下予以退还:
- 施工企业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未完成的保修项目;
-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未发生合同纠纷;
- 保证金到期。
五、违约处理
如果施工企业违反合同约定,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违约情形主要包括:
- 无正当理由超过工期拖延竣工;
- 未按合同约定质量要求施工,造成工程验收不合格; li>擅自转包或分包工程;
- 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建设工程款;
- 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六、法律依据
金华市履约保证金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 《金华市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等。
七、常见问题
**1.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缴纳?** 中标后15日内。
**2. 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建筑工程3%,市政工程5%。
**3. 履约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还?** 在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无未完成保修项目,且无合同纠纷时。
**4. 违反合同约定会有什么后果?** 可能被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 履约保证金可以转让吗?** 不可以。
八、总结
金华市履约保证金制度旨在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按期履约。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按时缴纳和退还保证金,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通过加强履约保证金管理,金华市将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