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的最新规定
**前言**
履约担保作为建筑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履约担保制度也随之不断完善。本文将详细介绍履约担保的最新规定,供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履约担保的概念和分类
**一、履约担保的概念**
履约担保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一方(保证人)向另一方(债权人)承诺,如果合同主债务人(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负有履行相应债务责任的法律制度。在建筑工程领域,履约担保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出具的担保,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二、履约担保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履约担保可分为以下几种基本类型:
- 按照种类:保证担保、信用证担保、合同履约保险
- 按照债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不可撤销信用证、保证保险
- 按照担保方式:独立担保、附属担保
履约担保的法律依据
**一、合同法**
《合同法》第352条至第370条对保证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相关条款在一定程度上适用于建筑工程领域中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履约担保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9年版)》第四章对履约担保进行了专门规定,具体包括履约担保的种类、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
**三、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建筑工程领域中的履约担保问题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和规定。
履约担保的最新规定
**一、担保金额**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9年版)》规定,一般情况下,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对于特殊工程项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高担保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30%。
**二、担保期限**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9年版)》规定,履约担保的有效期限一般为质保期,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担保方式**
履约担保主要包括三种方式:
- **保证担保:**即由第三人提供担保,保证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
- **信用证担保:**即由银行出具的无条件付款担保,保障承包人履行合同。
- **合同履约保险:**即由保险公司承保的保证合同,保障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
**四、担保人的资格**
履约担保人应具备一定的保障能力,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法人资格且资信状况良好
- 有能力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 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许可
**五、担保的生效和解除**
《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2019年版)》规定,履约担保应当在合同生效后一定期限内交存至发包人指定的账户。履约担保自交存之日起生效。
承包人履行合同完毕并通过验收,或者履行合同期限届满且发包人未向担保人提出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要求时,履约担保自动终止。
履约担保的实务操作
履约担保的实务操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选择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