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可以收取履约保证金
招商引资,是指招商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和其他生产要素,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招商方为了保证投资方履约,可以收取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的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和标准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履约保证金的性质
履约保证金既是担保的方式,也是违约金的性质。作为担保,履约保证金在投资方违约时,招商方可以优先向履约保证金追偿;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在投资方违约时,招商方可以按照约定直接扣除,不需要另行主张损失。
三、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一般为投资总额的5%-20%,具体收取比例由招商方根据投资项目的风险大小、投资方的资信状况等因素确定。
四、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程序
招商方在与投资方签订投资协议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要求投资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和第三方担保等方式。招商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应当开具收据并妥善保管。
五、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投资方在履行投资协议约定的义务且无违约行为的,招商方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履约保证金。如果投资方违约,招商方可以根据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法律效力
履约保证金经过招商方和投资方协商一致后,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投资方未按照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商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投资方承担违约责任。投资方违约的,招商方可以优先向履约保证金追偿损失。
七、履约保证金的税收处理
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履行招商引资合同约定而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征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但如果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被扣除的,则需要计入企业收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八、案例分析
某市招商引资了一家投资5亿元的电子器材生产项目。招商方要求投资方提供5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投资方按期履行了合同义务,招商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返还了履约保证金。该案例中,履约保证金有效保障了招商方的权益,避免了招商引资项目的烂尾风险。
九、结语
在招商引资实践中,合理收取履约保证金是保护招商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招商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和返还程序,充分发挥履约保证金的担保和违约责任约束作用,切实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