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
时间:2024-05-23
许昌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
1. 概念与区别
在工程建设中,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都是为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而提供的担保措施,但两者之间存在区别:
- 性质不同:履约保函是银行或保险公司向发包人开具的书面担保,承担着在承包人违约时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而履约保证金则是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一笔现金或银行保函,由发包人保管。
- 形式不同:履约保函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担保文件,与工程合同本身无关。而履约保证金则是合同条款的一部分,由合同约定其金额和保管方式。
2. 适用情况
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适用情况如下:
- 履约保函: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大的工程建设项目,且承包人的资信情况符合发包人的要求。
- 履约保证金:适用于合同金额较小、工期较短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者承包人的资信情况无法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3. 金额比例
履约保函和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比例一般由合同约定,但不得高于下列限额:
- 履约保函:不得高于合同价款的20%。
- 履约保证金:不得高于合同价款的10%。
对于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根据工程的性质、复杂程度和承包人的资信情况,约定不超过合同价款30%的履约保函。
4. 保函开具
履约保函由承包人申请,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发包人开具。承包人在申请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 承包人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 工程合同文本。
- 保函格式文本。
银行或保险公司审查了承包人的资料和申请后,认为承包人符合开具保函条件的,方可开具履约保函。
5. 保函内容
履约保函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 保函编号。
-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名称及地址。
- 合同名称和金额。
- 保函保证的范围和条件。
- 保函金额和有效期。
- 银行或保险公司的盖章和签字。
6. 履约保证金保管
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保管。发包人应指定专门的账户用于保管履约保证金,并按规定计付存款利息。
履约保证金在以下情况下可退还承包人:
- 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不存在任何未履约事项。
- 发包人放弃使用履约保证金。
- 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裁决履约保证金退还承包人的。
7. 法律责任
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遭受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和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发包人擅自动用履约保证金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8. 常见问题
疑问1:履约保函和信用证的区别是什么?
履约保函是一种担保措施,而信用证是一种支付方式。履约保函的目的是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而信用证的目的是保证付款人在收到货物或服务后才向供货人付款。
疑问2:履约保函可以转让吗?
履约保函一般不能转让,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同意。
疑问3:履约保证金可以用来抵扣工程款吗?
履约保证金本质上是一种担保,不属于工程款的一部分,不能用来抵扣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