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
为保证履约方(以下简称乙方)在履约保证期间内严格履行其在《挂靠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约定和义务,订立本补充合同:
**第一条 保证金额及支付方式**
1.1 乙方作为业主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保证金)
1.2 保证金支付方式为一次性转账。保证金在主合同签订日后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金的用途
2.1 保证金仅用于保证乙方在履约保证期间内全面、如实履行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义务。保证金原则上不可用于保证乙方履行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
2.2 乙方未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或违反主合同约定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三条 保证金的退还
3.1 乙方完全履行主合同约定,且在履约保证期限届满后无任何违约争议,则甲方应于履约保证期限届满后__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
3.2 乙方未完全履行主合同约定,或在履约保证期限届满后有违约争议,则甲方有权继续扣留保证金,直至乙方履行完毕义务或争议解决为止。
第四条 甲方的监管和发放
4.1 甲方有权对保证金的用途进行监管。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或转移保证金。
4.2 甲方退还保证金时,应出具书面通知,并向乙方指定的账户划付保证金。
第五条 保证书的时效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履约保证期限与主合同项下的履约保证期限一致。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主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