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履约保证金分录
时间:2024-05-22
分公司履约保证金分录
分公司履约保证金是指总公司将其已从发包方收取的履约保证金转交其下属分公司承包工程时,分公司作为收款方所记录的会计事项。履约保证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用于保证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当分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发包方将解除保证金限制并退还给分公司。
分录规则
分公司收到履约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履约保证金”;分公司使用履约保证金结算工程款时,借记“预付账款——履约保证金”,贷记“银行存款”。
具体分录
分公司收到履约保证金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履约保证金
分公司使用履约保证金结算工程款
借:预付账款——履约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分录说明
**借方:银行存款**
分公司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将资金存入银行,因此借记“银行存款”。
**贷方:预收账款——履约保证金**
收到的履约保证金属于分公司未履行的收入,因此贷记“预收账款——履约保证金”。
**借方:预付账款——履约保证金**
分公司使用履约保证金结算工程款时,将保证金转入工程款,因此借记“预付账款——履约保证金”。
**贷方:银行存款**
工程款已支付,资金从银行划出,因此贷记“银行存款”。
会计处理注意事项
- 分公司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应及时入账并妥善保管,确保资金安全。
- 分公司使用履约保证金结算工程款时,应与总公司协调,明确使用范围和用途。
- 当分公司完成工程并通过验收后,发包方应及时解除保证金限制并退还给分公司。分公司收到退回的履约保证金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履约保证金”。
- 分公司应定期核对履约保证金账目,确保账目真实准确,并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履约保证金の使用情况。
举例说明
某分公司从总公司收取了100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承建某项工程。随后,分公司使用该保证金支付了50万元工程款。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 分公司收到履约保证金:
- 分公司使用履约保证金结算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100万元 贷:预收账款——履约保证金 100万元
借:预付账款——履约保证金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结论
分公司履约保证金分录是分公司承建工程时重要的一项会计处理。分公司应按照规定正确记录履约保证金的收支情况,以确保会计账目的真实准确,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