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模板
时间:2024-05-22
电子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模板
序言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投标保函逐渐成为传统纸质保函的替代品,为投标人带来诸多便利和优势。电子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是一份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参与电子投标保函业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文提供了一份电子投标保函合作协议模板,供业务方参考使用。
第1 条 定义
根据本协议,以下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 投标人:指在电子投标平台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进行投标的单位或个人。
- 保函人:指为投标人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
- 电子投标保函:指以电子方式签发的投标保函,具有与纸质投标保函同等的法律效力。
- 电子投标平台:指提供电子投标服务的平台,负责管理电子投标保函的审核、验证和管理。
- 监管机构:指负责监督和管理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相关政府部门。
第2 条 合作范围
本协议明确各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 电子投标保函的出具、审核、验证和管理。
- 投标人资质的审查和评定。
- 保函条款的制定和更新。
- 保函信息的查询和异议处理。
- 相关费用的征收和结算。
第3 条 保函人的义务
保函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 根据投标人的资质和投标要求出具有效的电子投标保函。
- 及时审核投标人的保函申请,并对投标人的财务状况和履约能力进行评估。
- 使用电子投标平台提供的技术手段,将电子投标保函安全可靠地发送至电子投标平台。
- 配合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 承担电子投标保函的保兑责任,并按约定赔偿因投标人中标后未能履约而造成的损失。
第4 条 投标人的义务
投标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 根据保函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资信证明和投标文件。
- 支付电子投标保函的费用。
- 保证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 中标后,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 如需取消或修改电子投标保函,及时通知保函人和监管机构。
第5 条 电子投标平台的义务
电子投标平台应履行以下义务:
- 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子投标保函管理平台。
- 审核投标人的电子投标保函,并向监管机构报备。
- 验证电子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并确保其在平台上的安全存储和有效管理。
- 为投标人、保函人和监管机构提供电子投标保函查询、异议处理等相关服务。
- 配合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第6 条 监管机构的义务
监管机构应履行以下义务:
- 制定电子投标保函管理办法,规范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发展。
- 监督检查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开展,确保其合法合规。
- 处理因电子投标保函产生的投诉和争议。
- 研究电子投标保函业务的发展趋势,促进其健康发展。
第7 条 信息安全
各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与电子投标保函相关的用户信息和保单信息的安全性,防止泄露、损毁或非法使用。
第8 条 违约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 承担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吊销资格等。
- 承担刑事责任。
第9 条 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 条 其他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修改需经各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