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履约担保金额规定
一、履约担保的概念
履约担保,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保证承包人履行合同中约定义务的担保。履约担保金额,则是指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担保金额。
二、履约担保金额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包人应当在中标后十五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履约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五十三条规定:“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为合同价款的5%至10%。发包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高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但最高不得超过20%。”
三、履约担保金额的计算
履约担保金额的计算方法一般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款×履约担保率。其中,履约担保率一般为5%至10%,特殊情况下最高可达20%。
四、履约担保金的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五十四条规定:“履约保证金由发包人代为保管。在承包人履行合同后,发包人应当及时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承包人。”
五、履约担保金的扣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承包人,发包人有权依法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发包人应当在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承包人扣除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承包人对扣除理由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
六、特殊情况下履约担保金额的约定
在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提高履约担保金额的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0%。需要提高履约担保金额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技术复杂、风险较大;
- 承包人的资信较差;
- 工程工期较长或合同金额较大;
- 其他需要提高履约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履约担保的税费
履约担保金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增值税和印花税。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履约担保金的增收纳入企业应纳增值税中,按照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
八、履约担保的争议处理
承包人对发包人扣除履约担保金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向建设工程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不申请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履约担保的退出
履约担保的退出是指承包人履行合同后,发包人将履约担保金无息退还承包人。履约担保的退出程序一般为:
- 承包人提交合同履行完毕的验收证明;
- 发包人审查验收证明,确认承包人已履行合同;
- 发包人无息退还履约担保金。
十、履约担保的风险控制
履约担保是为了保障发包人的利益,但同时也会给承包人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了控制履约担保的风险,承包人可以在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 严格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己有履约能力;
- 做好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资金的合理使用;
- 与发包人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合同纠纷。
十一、履约担保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建筑工程市场的不断发展,履约担保的方式和金额也在不断变化。履约担保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
- 履约担保方式更加多样化;
- 履约担保金额更加合理化;
- 履约担保管理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