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财产保全担保函
保证人:XXXXX公司
被保全财产人:XXXXX企业
根据XXXXXXXX合同的约定,为保证被保全财产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充分有效的财产保全担保,本着自愿、平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特发出以下保全担保函:
一、被保全财产及其价值
1. 被保全财产描述:XXX(规格、数量、型号等),价值XXX万元。
2. 被保全财产所在地:XXXXX。
3. 被保全财产的货物从A仓库运送到B仓库的过程中,全程途经C省D市E县。货物运输途中若有任何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保全方式
保证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并且能够提供进行财产保全所需的全部担保金额。
三、保全范围
1. 在执行本质事项或诉讼时,保全人可对被保全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其在执行中不受损失。
2. 保全措施适用范围:被保全财产及相关权利相关债权一切价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XX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股权、保险金、设备、真实合法报销账款等。
四、保全期限
从签订本保全担保函之日起,持续有效至被保全财产履行债务完毕的时候。
五、担保金额
1. 保证人担保金额为被保全财产价值的100%。
2. 保证人自行决定担保方式,并提供与保全金额相等的资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担保。
六、违约责任
如果保证人未能按照本保证函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担保或未能履行其他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事项
1. 其他双方应当共同遵守的合同约定。
2.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保全担保函如需任何修改、解释或争议解决,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八、信用承诺
保证人郑重承诺:履行担保义务期间,保证人不会撤回保全措施或者提供的其他担保,也不会采取其他行为损害被保全财产人的权益。
特此保全担保函,作为对XXXXXXXXX合同所涉及的财产保全事项的明确担保。
保证人(盖章):
XXX公司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