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合同履约保证金模板
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保障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模板。
一、适用范围
本模板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二、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可采取下列形式:
- 银行出具的保函
- 现金
- 国债
- 符合条件的其他形式
三、保证金比例
保证金比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
四、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五、保证金用途
保证金主要用于抵偿承包人违反合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未按期履约
- 未按合同规定验收
- 质量不合格
- 拖欠农民工工资
六、保证金返还
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经发包人验收合格的,保证金应在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返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承包人违反合同
- 承包人破产或解散
- 发包人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
七、保管机构
保证金应交纳至指定的保管机构保管。保管机构一般为银行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八、其他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对保证金的相关事项做出约定,例如:
- 保证金的额度调整
- 保证金的用途限制
- 保证金的保管期限
保证金交纳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合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合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交纳履约保证金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保证金交纳
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指定的保管机构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
2. 保证金交纳方式为银行保函(具体保函格式见附件)。
二、保证金保管
1. 保证金保管机构为(银行名称)。
2. 保证金保管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
三、保证金用途
保证金用于抵偿乙方因违反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 工程未按期履约
- 工程质量不合格
- 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保证金返还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期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2. 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或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合同。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九、附件:银行保函格式
银行名称:
受款人:
茲證明,我行应(承包人名称)的书面请求,特此向您出具本保函,作为其对(发包人名称)签订的《(合同名称)》合同履约保证金额人民币元整(大写:元)的担保。
如(承包人名称)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您蒙受损失的,在我行收到您要求支付保证金的书面请求后,我行将根据您提供的相关证据,并经我行核实无误后,在不超过保函金额范围内,于(填写具体期限)内向您支付赔偿金额。
本保函自(填写保函生效日期)生效,至(填写保函到期日期)失效。
此致
银行名称: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