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履约保证金
时间:2024-05-22
全面取消履约保证金:一项规范建筑市场的新举措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升工程建设质量,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全面取消履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已设置的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失效。
取消履约保证金的必要性
过去,履约保证金在建筑市场中广泛使用,主要目的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履约保证金制度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成为阻碍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痛点:
- 增加企业融资成本: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工程合同金额的5%-10%,给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尤其是中小微企业。
- 造成资金闲置:履约保证金一般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才能退还,导致企业资金周转不畅。
- 助长转包分包现象:为了获取履约保证金,部分企业通过转包分包将工程层层外包,导致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增多。
- 滋生腐败行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得不到有效监管,存在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的风险。
综上,取消履约保证金势在必行,有利于消除上述问题,促进建筑市场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取消履约保证金的总体要求
《通知》明确了取消履约保证金的总体要求:
- 自2023年1月1日起,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
- 已设置履约保证金条款的,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失效。
- 已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根据合同约定予以退还。
- 招标人不得变相要求投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配套监督保障措施
为确保取消履约保证金后建筑市场秩序稳定,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住建部提出了一系列配套监督保障措施:
- 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建立企业诚信履约信息共享平台,将企业履约能力和信用记录纳入招标评审的重要依据。
- 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加大工程质量抽查、巡查和验收力度,严格工程质量管理,严肃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
- 健全工程款支付管理:建立完善的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保障承包商合法权益。
- 建立失信企业退出机制:建立违法违规企业处理机制,将履约不力、信用不良的企业纳入失信企业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
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律
在取消履约保证金的背景下,行业协会和企业也应主动承担起责任,加强自律和监督:
- 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企业提高履约能力和信用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企业加强诚信建设: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不断提升自身履约能力和信用度。
展望
取消履约保证金是一项重大改革,将对建筑市场格局产生深远影响。随着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建筑市场将更加规范有序,承包商的资金压力减轻,工程建设质量得到提升,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将迈上新台阶。
与此同时,取消履约保证金也对建筑市场各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约能力和信用水平。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保障取消履约保证金改革的顺利实施,为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