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支付说明模板
时间:2024-05-22
履约保证金支付说明模板
引言
履约保证金是一种由投标人或中标人向业主支付的保证金,用以确保其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履约保证金是工程建设项目中不可或缺的一项环节,为了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支付,特制定本支付说明模板。
适用范围
本说明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土木工程、安装工程、设备供应工程等。
金额确定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通常由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额的3%至10%,具体比例根据项目规模、性质、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
支付方式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
- 银行保函:由投标人或中标人向业主提供的由银行出具的履约保证保函。
- 现金:由投标人或中标人直接向业主的指定账户支付现金。
- 转账支票:由投标人或中标人开具以业主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
支付时限
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时限由合同规定。一般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定时间内支付,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支付流程
履约保证金支付流程如下:
- 投标人或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或合同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
- 投标人或中标人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例如银行保函、现金收据、转账支票副本等)。
- 业主核对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确认无误后,将履约保证金记入项目专用账户。
保管方式
履约保证金由业主保管。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将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违约责任,例如履约逾期、质量不合格、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等。
退还条件
合同履行完成后,业主应在扣除违约金(如有)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投标人或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如下:
- 投标人或中标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且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
- 投标人或中标人已向业主提供了合同履约完成证明。
违约处罚
投标人或中标人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者支付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或者未提供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业主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处罚。常见的违约处罚措施包括:
- 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 没收履约保证金。
- 向投标人或中标人索赔违约金。
附则
本说明解释权归业主所有。本说明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执行。
附件:履约保证金支付申请表
[填表说明]
1. 本表由投标人或中标人填写。
2. 请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字迹清晰。
3.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业主,一份自留。
[表头]
工程名称 | 业主名称 | 合同编号 |
---|---|---|
[正文]
投标人/中标人名称 | 支付方式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
元 | ||
付款凭证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落款]
申请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