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一种由担保人签发的银行担保文件,以保证履约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在实践中,履约保函的应用范围十分广泛,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和法律意义。本文将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等角度深入探讨履约保函的依据,为业界人士和相关从业者提供全面理解和操作指引。
###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担保法作为我国担保制度的基本法律,对履约保函的法律性质、担保范围、保证人的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担保法第四条,履约保函属于合同担保的一种,具有独立担保的性质。同时,担保法还规定了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约定免除连带责任无效、保证人代位权以及免除保证责任等重要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合同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对履约保函的合同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91条,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履约保函作为一种合同文件,一旦经当事人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对担保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相对人可以向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履约保函中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基础。
### 二、行政法规依据 **1. 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履约保函业务管理的通知(银监发[2011]8号)**该通知由中国银监会于2011年3月发布,对商业银行履约保函业务的开展条件、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通知明确了商业银行开展履约保函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具备开展担保业务资格、拥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等。同时,该通知还对履约保函的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履约保函的申请、审查、发放、管理等环节。
**2.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间债券市场履约保证保险指引(试行)》的通知(银发[2019]25号)**该通知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年4月发布,对银行间债券市场履约保证保险业务进行了指引。通知明确了履约保证保险的定义、业务范围、承保条件、理赔程序等内容。其中,该通知规定了履约保证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对债券发行人或其母公司,或者债券承销机构履行合同、任务或承诺的保证。该通知为履约保函在债券市场中的应用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 三、司法解释依据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6号)**该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发布,对担保法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了司法解释。其中,该解释明确了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免除连带责任的效力问题。根据该解释,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免除连带责任的约定有效。该解释对履约保函中保证人连带责任的效力具有重要影响。
### 四、其他依据 **1. 国家标准《履约保函》(GB/T 19024-2007)**该标准由国家标准委于2007年11月发布,对履约保函的定义、内容、格式、业务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该标准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可以为履约保函的制作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2. 国际商会《履约保函统一惯例(UCP 600)》**该惯例由国际商会于1993年制定,对国际贸易中履约保函的格式、单证要求、担保人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该惯例在我国广泛适用,可以为国际贸易中履约保函的制作和管理提供指引。
以上内容从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和其他权威文件等方面深入探讨了履约保函的依据。这些依据为履约保函的有效性、法律效力、业务操作等方面提供了清晰的规范,对于保障履约保函的正常运行和发挥其应有的经济作用具有重要意义。